最新一代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用药协议


甲方:首都中医生理科学研究院医学美容中心(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研制单位)
乙方:____________________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使用者

为了使更多的色斑、暗疮患者放心使用本院产品,经甲方提议,甲乙双方自愿签定本协议。
以下患者适合此协议:

1 色斑、暗疮患者

甲方之义务、责任

1、 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国药产品——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。
2、 甲方无偿提供指导性的用药方案、病情咨询、案例跟踪售前、售中、售后等服务
3、 乙方使用甲方产品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治疗4疗程未治愈者,甲方将给乙方提供免费用药(本院药品)。
4、 乙方使用甲方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治疗一疗程无效者凭医疗发票办理全额退款。
5、 在上述治疗下还达不到预期效果,乙方可以将自己的病历及病理发展过程、现状等资料寄回甲方,甲方将组织色斑专家一起针对病情,并制定新的治疗方案,跟踪到底,直到满意。

注:
①每疗程为一个月(30天)。
②甲方提供药品免费,但乙方需交纳国家规定的药品生产税金。

乙方之义务、责任

1、 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正确服药,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;
2、 本产品适用于各种色斑,暗疮患者
3、 服药期间保持充足睡眠,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等,忌食辛、辣、刺激性食品,忌酒,否则后果自负。
4、 使用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15天后,请将病情转告本院售后服务中心。
5、 此协议只对签定协议人有效,不得转让,或合伙使用,一经发现则取消免费用药资格。
6、 此协议只对本院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有效。

协议履行

享受免费用药的前提是,须将购药单据、病历、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及盒子上“靓肤排毒祛斑胶囊”字样、协议书,全部寄传甲方售后服务中心,并附病情说明,甲方在5日内给予答复和兑现。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若发生纠纷则由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进入司法程序。
本协议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北京市宣武区公证处公证。


甲方代表盖章:首都中医生理科学研究院医学美容中心

乙方代表盖章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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